我院2012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(MFA)全国联考复试分数线为80分,凡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准予参加复试。复试时间定于2012年1月8日-10日进行,考生请于1月7日上午9:00—12:00到我院长清校区报到,书面的《复试通知书》因时间紧张不再一一发放,考生可直接下载。《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》已在网上公布,考生可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页查询。
附: 1、《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(MFA)复试通知书》
你参加了我院2012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,按有关规定准予参加复试。并于2012年1月7日上午9:00—12:00持本复试通知书、准考证及考生资格审查材料,到我院长清校区报到,进行资格审查, 1月8日—1月10日复试。逾期不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报到时每人需交纳考试费240元(每门80元×3)。考试用品自备,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。
注:1、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: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;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最高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;本人艺术创作证明材料(加盖单位公章证明);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,我院不予录取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1月8日上午9:00—12:00,政治理论,长清校区
1月8日下午14:00—17:00,专业知识,长清校区
1月9日-10日,专业技能及面试(音乐专业技能考试在我院文东校区;美术专业、艺术设计专业技能考试在我院长清校区。报到时参见各学院具体安排)
注:音乐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美术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及艺术作品八幅。
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及设计作品六幅。